第十四节 一般人士对多妻的误解

一般娶多妻的人不重视、不实践伊斯兰的教义,象这种男人只许娶一妻,不许再娶。若再娶时,须经过法官等人调查本人的生活状况和经济能力后方可以娶。因为结婚后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家庭生活需要庞大的开支。若丈夫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则难以承受家庭开支,也无法让孩子受良好的教育和供养他们,难以使他们成为能负生活责任,能挑家庭生活担子的有用之才,而会使他们愚昧无知失业流浪,流离失所,使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下,养成不良的毛病。

当今,有些人娶多妻的目的只是发泄性欲,或贪图女人的财产,而不深思允许娶多妻的道理,不权衡利弊,往往侵犯原配妻子的权利,伤害其孩子,剥夺他们的继承权。因此,众妻间和众妻的孩子之间点燃仇视的火焰,波及整个家庭,争吵不休,愈演愈烈,相互报复,致使这些琐碎小事酿出杀人之祸,这正是多妻的阴暗面,也是限制多妻的理由。但解决由某些人娶多妻所产生的不良问题,并不是禁止真主制定的多妻制,而是教导人们让他们懂得有关娶多妻的教律和目的。比如:按理人类要吃、喝,但不许过分的饱食饱饮,过分的饱食饱饮就会生病,而病绝非是食物和饮料造成的,而过分的饱食饱饮所致。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并不是戒食戒饮,而是让他懂得饮食之道和预防因饮食产生疾病的因素。可是禁止娶多妻的人们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禁止娶多妻所产生的害处,因为允许娶多妻的害处低于禁止娶多妻的害处。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应该放弃害处大的,执行害处小的,而有些学者限制娶多妻,让法官去断定谁能娶多妻,谁不能娶多妻,这是一件很难断定的事,因为他没有一定的标准去了解每个娶多妻者的生活状况和经济能力,而且害处和益处相近难辩时更难断定。

穆斯林们从穆圣时代到今日仍执行着多妻的律例。但我们从未听说过任何人试图禁止多妻,或建议限制多妻,而前辈穆斯林可以做的,我们也可以做。我们不应该限制真主的宏恩,更不应该对真主所允许的多妻吹毛求疵,其实它的优点和好处是教内外人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