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禁止四妻以上再娶的道理

沙菲尔及众学者主张,真主只允许穆圣娶四个以上的妻子,而未允许任何教民四妻以上再娶。但是什叶派中的部分学者主张:四妻以上可以再娶。又一部分主张:娶妻不限数。还有一部分主张:遵循穆圣娶四至九妻的常道,可以娶四至九妻。

古尔图布驳斥什叶派学者的主张说,曲解天经、圣训违背先贤常道的人,误说经文中的可娶二个、三个、四个的和是九,也就是说可娶九妻,实事上,这纯属歪理邪说。他们把穆圣同时并娶九妻的事实作为他们谬论的依据。

另一部分字面派学者荒唐的主张,可以并娶十八个妻子,其依据是经文中的二个、三个、四个的倍数的和是这些数字的总数。他们之所以持此主张;是因为他们既不懂阿拉伯语,又不了解圣行,违背穆斯林学者公决所致,因为任何一位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都未四妻以上娶过妻子。

《穆宛塔圣训集》中有:吴曼耶之子埃俩奈信奉伊斯兰教时,他有十位妻子,穆圣对他说:“你选择其中的四位,剩余的休之。”盖斯之子哈勒斯的传述:我信奉伊斯兰教时,有八位妻子,为此,我请教穆圣,穆圣说:“你只选择其中的四位。”

穆嘎奇里说:哈勒斯之子盖斯有八位妻子,都是自由女,到《古兰经》四:3节经文降示后,穆圣叫他休掉四位,留下四位。至于允许穆圣娶九位妻子,那是对穆圣的特许。

上述字面派学者的主张纯属无稽之谈,因为真主用最标准的阿拉伯语呼吁了阿拉伯人,而阿拉伯人自然明白经文中的二、三、四不意味着三个数的和,也不意味着该数的倍数,更不意味着这些数的倍数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