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怎样确定能禁止通婚的哺乳关系

哺乳关系是以完整的吮乳一次来确定,也就是婴儿吸住乳头吮乳,直到乳饱自己放弃乳头为止,而非乳母取出乳头。假若吮了一口或两口时,那不会产生哺乳关系,也没有营养作用。阿依舍的传述:穆圣说:“吮一、两口奶不产生同乳关系,不禁止通婚。”

对此问题,众学者有几种主张:

l、根据天经对哺乳问题的概述,无论吮乳多少能产生同乳关系禁止此通婚。这也是阿里,伊本·安巴斯,艾布·哈尼法,马立克,艾哈默德等学者的主张。哈勒斯之子吴古白的传述:我娶温姆叶哈亚为妻,后来,一黑女奴来见我俩说:我曾哺乳过你俩,于是我来见穆圣,给他告诉了此事,穆圣说:“既然有人声称哺乳过你俩,你怎么不信呢?你和这女人分手吧!”穆圣没有问吮乳的次数,只命他分手,这说明分手只论哺乳。若有哺乳关系,则禁止通婚。因为无论哺乳多少是禁止通婚的因素,例如性交,无论性交次数多少,能确定姻亲关系,禁止通婚。

2、间隔吮乳少于五次不能确定同乳关系。这是麦赛吾德之子阿布顿拉,沙菲尔的主张。阿依舍的传述:原来天经中有人共皆知的吮乳十次禁止通婚的律例,后来,人共皆知的吮乳五次禁止通婚的律例被代替,到穆圣去世后,大家仍在诵读这些节文。这就是对古兰、圣训,笼统叙述吮乳问题的具体说明,这段圣训也非象一般学者所说的那样是被废止的。

3、三次以上的吮乳能确定同乳关系,禁止通婚。穆圣说:“吮一两口奶不定同乳关系,不禁止通婚。”

这就说明少于三次吮乳不能确定同乳关系,不禁止通婚。多于三次吮乳方能确定同乳关系,禁止通婚。艾布吴白德,艾布扫勒,艾哈默德等学者持此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