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争 婚

禁止教胞彼此争婚。那会侵犯第一求婚者的权利,伤害了他,使双方家庭产生矛盾,本已和睦相处的双方反目成仇。阿米尔之子吴古白的传述;穆圣说.:“穆民皆为兄弟,不许彼此争买,争婚,直至第一者弃权。”如果女人或女人认可的监护人明确接受了前者的求婚,那么,后者的争婚为非法。如果女人明确拒绝了前者的求婚,那么,后者可以向她求婚。或女人暗示接受前者的求婚,或后者不知道前者的求婚,或女人既未接受前者的求婚,又未拒绝,或前者同意后者求婚,那么,象这些情况下后者可以向她求婚。

沙菲尔教长根据吴古白传述的圣训说,如果被求婚的女人满意,喜欢第一求婚者,那么,任何人不得争婚,如果不知道女人满意与否,喜欢与否,那么,他人求婚无妨。如果女人接受了第一求婚者的求婚后,第二求婚者又向女人求婚,并缔结了婚约,那么,后者犯了罪,但婚约有效。此处禁止的是争婚,争婚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所以,不正确的求婚方式不能废除婚约。

有的学者主张:如果第二求婚者和女人结了婚,那么,无论两人同床与否,须解除婚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