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选择丈夫的标准

监护人应为女儿选择有教门、有道德、有名誉、相貌堂堂的男人而把女儿嫁给他,他和她生活时能善待她;他休她时,能优礼的释放她。

伊玛目安萨里在《宗教学的复兴》一著中说:为女儿择偶时小心谨慎尤为重要,因为女人一旦结婚便成了婚姻的奴隶,丈夫随时可以休她。

谁择婿不慎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搞新生异端者、不义者、犯罪者、饮酒者。谁便亵渎了教门,招致主怒,以致造成断绝骨肉关系的悲剧。一人请教阿里之子哈桑;我有一女,你看我把她嫁给谁好呢?他说:你把她嫁给敬主之人,如果他爱她时,他善待她,若憎恶她时,不虐待她。阿依舍说结婚好似奴役,你们好好斟酌看把自己女儿置于何处。穆圣说:“谁把女儿嫁给犯罪之人,谁已和女儿断绝了骨肉关系。”伊本·泰米叶说:不该把女儿嫁给长期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