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宽待犯人

应该宽待犯人,犯人的生活费应由国库支付。给犯人提供足够的吃、穿。犯人得不到所需要的吃喝、衣服、住所是一种虐待,应受真主的惩罚。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说:“一个女人拴住猫,不让它食,也不放开它,让它寻找地上的虫,而把它饿死了,因此她进了火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