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监 禁

拘留坐牢是一种古老的处罚,真主说:(他〔优素福〕说:“我的主啊!我宁愿坐牢,也不愿响应她们的召唤……”)(《古兰经》十二:33)。经文中真主叙述了优素福圣人进入监狱,坐了数年的牢。

坐牢是在穆圣及圣门弟子及他们以后的人直到今天存在的一种处罚。

伊本·盖伊目说:教律规定的坐牢并不是仅仅拘禁在一个狭窄的地方,而是限制一个人的自由行动,无论拘禁在清真寺内或家中或通过委托对方,或委托其代理人监视他,限制他的自由。穆圣曾对这种人象俘虏一样对待过。哈比布之子黑勒麻斯的传述:我把我的债务人带到穆圣跟前,穆圣对我说:“你守住他。”然后穆圣说:“白尼台米姆族的弟兄!你怎样处置你的俘虏。”一说:晚上穆圣路过见到我说:“白尼台米族的弟兄啊!你怎样处置了俘虏?”

伊氏说:这就是穆圣时代和艾布伯克尔时代的监禁,那时的监禁场所并不是专为监禁被告而准备的。但到了汉塔布之子欧玛执政时期,罪犯多了,欧玛在麦加买了一个宅院做为监狱。为此,领袖能否设立监狱的问题,艾哈默德的弟子中的部分学者和其他学派的学者有异议;有的学者主张:领袖不能设立监狱,因为穆圣和其代理者没有设立过监狱,但让被告住在某一地方或派人看管,这就是所谓的监禁或让原告守住被告,正如穆圣所作的。有的学者主张:领袖可以设立监狱,因为欧玛从吾满耶之子索夫旺手中用四千块钱买了一宅院,作为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