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 被拴的牲畜踩伤他人后畜主是否赔偿

艾布哈尼法主张:牲畜被拴在该拴的地方后,牲畜损坏了别人东西或踩伤了人时,畜主须得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白希尔之子努尔曼的传述:穆圣说:“谁让牲畜停在路中或市场,而牲畜用前蹄或后蹄踩伤了人时,畜主须得赔偿。”

沙菲尔主张:若畜主把牲畜拴在应该拴的地方,而踩坏东西或踩伤了人时,不必赔偿。如果畜主把牲畜拴在不该拴的地方,而踩坏了东西或人时,畜主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