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在禁月、禁地杀人或杀害近亲者要交高额血锾

沙菲尔等学者主张:在禁月、禁地杀人或致人创伤或杀害近亲者要交重血锾,因为教律规定这些地方、月份较为尊贵,所以在这些地方犯罪,罪恶更大,血锾更重。

欧玛、伊本·什哈布等学者主张:在交纳此血锾的同时,还须额外增罚三分之一的血锾。

艾布哈尼法、马立克主张:这些不是加重血锾的因素,因为加重血锾无任何证据,又因为血锾的数额只取决教律的规定。误杀中加重血锾是不符合教律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