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血锾有轻重之分

误杀案的血锾较轻,半故意杀人案的血锾较重。

沙菲尔、罕伯里派主张:故意杀人者,若受害者家属宽免时,须交重血锾。

艾布哈尼法主张: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须抵命而不能交血锾,如果凶手和受害者家属双方达成协议时,须交出协定的数额,不得拖延。

重血锾的数额是:一百峰骆驼,其中四十只是孕驼。

敖斯之子吾古白的传述:穆圣说:“注意,用鞭子、棍子、石头将人误杀时,须交重血锾,即一百峰骆驼,其中的四十只是六岁——九岁的孕驼。”

重血锾只交骆驼,不能交其它牲畜,因为穆圣只说明了骆驼,这是圣训的明条,只能听从,不能加以注解,因为穆圣说明了具体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