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凭什么抵命

抵命的原则是,凶手用什么方式杀了受害者,就用同样的方式让凶手抵命。因为这正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否则,对凶手的惩处或轻或重。轻则一剑致死,重则钝击难以致命。真主说:(谁侵犯你们,你们可以同样的方法报复谁……)(《古兰经》二:194)。又说:(如果你们要报复,就应当依照你们所受的伤害而报复)(《古兰经》十六:126)。

白拉义的传述:穆圣说:“谁把人作为箭靶射死,那么,我们就用箭射死谁,谁用火烧死人,我们就用火烧死他,谁淹死人,我们就淹死他。”

一个犹太人用石块砸伤了一个少女的头,穆圣命人同样用石块砸伤了犹太人的头。

众学者主张:抵偿的方式必须是教律允许使用的方式,不许使用教律禁止使用的方式,如用魔术杀人的凶手,不能以魔术的方式去处死凶手。

沙菲尔派的部分学者主张:用酒灌死人者可以用醋灌死他,以示抵命。有的学者主张: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抵命。

哈奈菲派主张:杀人抵命时,只用剑处死凶手。艾布伯克尔台的传述:穆圣说:“杀人抵命时只能用剑处死凶手”。因为穆圣禁止用破相的方式抵命,穆圣说:“你们让人抵命时,应采取快捷的方式,你们宰牲时,也用快捷的方式宰之。”

禁止破相的目的是让人们以同样的方式抵命。因为真主说:(如果你们要报复,就应当依照你们所受的伤害而报复)(《古兰经》十六:126)。又说:(谁侵犯你们,你们可以同样的方法报复谁……)(《古兰经》二: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