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清真寺内所有的设施是不可侵犯的

按习惯而言,清真寺内所放的毯子、草席、灯、灯笼都是不可侵犯的,穆圣曾割了一小偷的手,他偷了寺内女人凉棚中的价值三枚银币的盾牌。同样,偷寺的门扇或寺内有价值的装饰品者须割手,因为这些东西是被保护的。沙菲尔派主张:偷寺内的灯、草席者不割手。因为设置这些东西是为了让大家受益。若小偷是穆斯林。那么,其中他有一份权利。若小偷是异教徒,则要割手,因为在穆斯林公益东西中,他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