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拦路抢劫的流寇逮捕前悔过自新怎么办

拦路抢劫为非作歹的流寇,政府抓获前,自己悔过自新,真主会恕饶他们,既往不咎,对他们免去流寇的惩罚。真主说:(这是他们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们在后世,将受重大的刑罚。惟在你们能惩罚他们之前已经悔罪的人,你们须知真主对于他们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兰经》五:33-34)。的确,实事正是如此,抓获他们,对他们绳之以法之前,他们悔过自新,证明他们良知觉醒,决定重新做人,不再扰乱地方,拦路抢劫。

即使他们以前犯过应受惩处的罪恶,真主会原谅他们,给他们免去应受的惩罚。如果他们以前侵害了人权,那么,就不能免去法律的制裁,而要抵偿。这是受害者的权利,免与不免由他决定。而非由法官决定。如果他们以前杀过人,那么,对他们免去死刑,但受害者的家属有权原谅或要求抵偿。如果以前他们杀了人,并抢劫了财产,那么,不把他们钉死在十字架上或免除死刑。但他们仍要抵命和赔偿财产。如果他们以前抢劫了财产,那么,对他们免去割手、脚的处罚,若财产尚在他们手中时应收回。赔偿已消费了的。因为那是强占而来的,他们无权拥有。应退回给物主。或由法官保管,直到找到物主。因为拦路抢劫者的悔罪只通过给物主退回被抢劫的财产,才得以落实。

如果他们破坏的是公共设施,法官不让他们赔偿时,必须从国库中支付。伊本·路世德说:关于拦路抢劫者悔罪后,是否免去其所受的经济处罚的问题,众学者有四种主张:

1、悔罪只能免去拦路抢劫的法度,但除此之外凡侵犯真主的权力,则要受到惩罚,侵犯人权,则要受到赔偿的法度。这是马立克的主张。

2、悔罪能免去拦路抢劫、奸淫、饮酒、偷盗的法度。但不能免去掠夺的财产要赔偿。也不免去杀人的处罚,唯有受害者的家属原谅时,则不然。

3、悔罪能免去真主所规定的处罚,但杀人要抵命,被掠夺的财产原封未动时,必须要退还。

4、悔罪能免去杀人、抢夺财产的处罚,唯有发现抢劫的财产原封不动时,必须退还给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