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拦路抢劫的流寇该受的刑罚

真主对流寇罪下降了以下经文:(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这是他们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们在后世,将受重大的刑罚。惟在你们能惩罚他们之前已经悔罪的人, 你们须知真主对于他们是至赦的、至慈的)(《古兰经》五:33—34)。这段经文是针对一伙背离伊斯兰,拦路抢劫、扰乱地方的人下降的。真主说:(惟在你们能惩罚他们之前已经悔罪的人……)(《古兰经》五:34)。

众学者公决:穆斯林俘获多神教徒后,如果他们信奉伊斯兰,那么,他们的生命,财产将受到伊斯兰的保护。即使信奉伊斯兰之前犯有何等的法度。真主说:(你告诉不信道的人们:如果他们停止战争,那么,他们以往的罪恶将蒙赦宥;如果他们执迷不悟,那么,古人的常道已逝去了)(《古兰经》八:38)。由此可知这段经文是针对伊斯兰人下降的。“敌对真主和使者”经文的涵义是,那些人跟穆斯林为敌,制造动乱,恐怖不安,与伊斯兰为敌,违背伊斯兰教义。所以,这些人的敌对行为直接归于真主和使者,其目的在于说明跟穆斯林为敌等于跟真主和使者为敌。真主说:(他们想欺瞒真主和信士……)(《古兰经》二:9)。古尔图布说:“敌对真主和使者”是借喻法、隐喻法。因为清净的真主是任何人不能和他为敌的,也是战无不胜的,因为真主具备着完美的属性。真主是清净于匹敌和对手的,跟真主的盟友为敌意味着跟真主为敌。为了重视不要伤害他的盟友,他用清净的本身代替了他的盟友。犹如真主用自己清净的本身维护穷人和弱者的权益而说:(谁以善债借给真主?他将以许多倍偿还他。真主能使人窘迫,能使人宽裕,你们只被召归于他)(《古兰经》二:245)。并鼓励人们怜悯穷人和弱者。穆圣说:“真主说:阿丹的子孙啊!我向你要求款待我时,你没有款待我……”

《古兰经》五:33-34)节文下降的时代背景:

众学者说,此段经文下降的背景是,艾奈斯的传述:一伙吾热乃族部落的人来到麦地那,信奉了伊斯兰教,在麦地那,他们得了肠胃病,消化不良,身体消瘦,穆圣叫他们去到牧放天课驼的地方,让他们喝天课驼的奶。然后,他们去到那里,喝了驼奶。痊愈后,他们杀了牧驼人,叛了教,赶走了驼骆。穆圣派人追之,天黑前把他们抓住了。穆圣命令人割掉他们的手足,剜其眼睛,扔在沙滩里。他们要求水喝,没给水喝,直到渴死。

艾布格俩白说:这伙人信教后,偷了东西、杀了人、叛了教、并与真主和使者为敌。于是真主下降了《古兰经》五:33-34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