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叛教罪

所谓叛教是:有理智的、成年的男女穆斯林未受任何人的强迫脱离伊斯兰教,变成不信教者。但精神失常者,儿童的叛教不足为论,因为他俩是未受责成的人。阿里的传述:穆圣说:“三种人无法律责任:① 熟睡者到醒时为至;② 儿童到成年时为至;③ 精神失常者到恢复理智时为止。”只要穆斯林心存正信,受强迫说了叛教的言语时不算为叛教,真主对此下降了这段经文:真主说:(既信真主之后,又表示不信者—除非被迫宣称不信、内心却为信仰而坚定者—为不信而心情舒畅者将遭天谴,并受重大的刑罚)(《古兰经》十六:106)。

伊本·安巴斯说:多神教徒抓去了安玛尔和他的父亲及母亲苏蔓耶、苏海布、比俩里、汉巴布、萨里木,对他们用了严刑。苏蔓耶被邦在两只骆驼之间分肢,用矛剌她的下身,有人对她说:你为了男人信了伊斯兰教。结果她和其丈夫都被杀害了,他俩是为伊斯兰教捐躯的第一人。至于安玛尔逼迫说了他们想听的话,后来他给穆圣告诉了此事,穆圣问:“你内心怎样想?”他说:我的信念坚定不移。穆圣说:“如果你再被抓去时,你就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