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一人诬陷数人怎么办

若一人诬陷了数人有奸情;对此问题众法学家有三种不同的主张:

1、艾布哈尼法、马立克、艾哈默德主张:诬陷者须受一次法度。

2、沙菲尔、莱斯主张:诬陷几个人,就受几次法度。

3、诬陷者所受的法度,则根据他诬陷的言词,若诬陷了一人,则受一次法度。若诬陷了几人,则受几次法度。

伊本·路世德说:主张诬陷数人只受一次法度的学者的依据是,艾奈斯的传述:吴满耶之子黑俩里诬陷自己的女人和赛姆哈依之子谢勒克有奸情。最后,告到穆圣那里,穆圣让两人控奸发誓,而对谢勒克没有执行法度。这段圣训是众学者关于丈夫诬陷妻子有外遇而未受法度的依据。主张诬陷数人,则受数次法度的学者的依据是,诬陷侵害着人权,假若一部分人原谅,另一部分人不原谅时,仍要受法度。用一句言词或几句言词,或在一个场所,或几个场所诬陷了一伙人时,按诬陷的次数,则受数次法度。被诬陷的人数和诬陷的次数有多少,他就受多少次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