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少于四人的见证通奸的人是否受诬陷罪的处罚

哈奈菲派、马立克、沙菲尔、艾哈默德主张:这等人要受诬陷罪的法度。因为欧玛鞭打了三位证人,他们见证穆依勒犯通奸罪。他们是艾布伯克热特、纳菲尔、麦尔白里之子什布里。沙菲尔派、哈奈菲派的部分学者主张:这等人不受诬陷罪的法度。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履行作证,并非诬陷被作证的人。

2、见证人必须是成年的:真主说:(你们当从你们的男人中邀请两个人作证;如果没有两个男人,那么,从你们所认可的证人中请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作证)(《古兰经》二:282)。如果证人不是成年的,那么,不接受其见证,因为他不算为男子汉,也不属于教律认可的证人。即使他能按要求作证。阿依舍的传述:穆圣说:“三种人不受责成:(1)儿童直到成年;(2)熟睡者直到睡醒;(3)精神失常者直到恢复理智。”不接受儿童的见证是因为他连自己的财产都不能监护,所以,他没有资格充当证人替别人见证。何况见证是负有法律责任的。

3、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根据圣训不接受精神失常者和呆傻者的见证。如果说不接受孩子的见证是因为理智不成熟所致,那么,精神失常者、呆傻者的见证更不应该接受。

4、证人必须是公正的:真主说:(你们当以你们的两个公正人为见证,你们当为真主而作证)(《古兰经》六五:2)。又说:(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一个恶人报告你们一个消息,你们应当弄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到头来悔恨自己的行为)(《古兰经》四九:6)。

5、证人必须是穆斯林:众学者公决:无论对穆斯林或非穆斯林见证,见证者必须是穆斯林。

6、证人必须是目击者:证人必须亲眼目睹奸夫的阳物插入淫妇的阴户,犹如眼药棒插入眼药瓶一样,或拉水绳落入井中一样。因为穆圣对麻尔兹说:“也许你接吻了,或触摸了一下,或看了一下。”他说:主的使者啊!都不是,后来穆圣又用明确,并非暗示的言辞问道:你通奸了吗?他说:是的,穆圣又问:“就象眼药棒插入眼药瓶,或井绳落入井中一样吗?”他说:正是这样……

必要的情况下为了见证可以仔细观看通奸的实况。正如允许医生和助产婆观察男女的生殖器一样。

7、证人必须明确说明:见证者明确说明阳物进入了阴户,不得含糊其辞。

8、四个证人必须在同一地点:众学者公决:四位见证者必须在同一场所,同一时间看见通奸。若他们不是同一场所,同一时间看见通奸时,他们的见证不被接受。

沙菲尔派,字面派学者等主张:四位见证者同地同时看见通奸不为条件。若他们一齐在同一场所或分别在一个地方或分别在几个地方看见通奸。那么,可以接受他们的见证。因为真主叙述了作证,而未叙述同时同地的看见。如果几个见证人证词一致,而未同时同地看见通奸,那么,他们的见证可以接受。

9、证人必须是男性:出席作证奸淫的证人必须都男性,女人见证不被接受。伊本·哈兹姆主张:可以接受两个女穆斯林对通奸的见证,两女人按一个男人对待,就是说证人是三男二女,或二男四女,或一男六女,或只有八个女人而无男人也是可以的。

10、见证者要立即见证,不能推迟见证:欧玛说:如果几个人见证了通奸,但非在事发当时见证,那么,他们的见证是别有意图的,他们的见证不被接受。

哈奈菲派主张:如果事过境迁后,证人们来见证通奸时,他们的见证不被接受。因为证人亲眼目睹通奸时,有两种选择;一、要么立即见证通奸。二、要么包庇罪犯。若他们对通奸事件沉默无言,直至过了一段时间,这就证明他们选择了包庇罪犯。假若这之后他们又想见证通奸,那么,这就证明他们的见证是不怀好意的。象这种怀有诬陷、不怀好意的见证是不接受的,正如欧玛所说的,任何圣门弟子未加以反驳。这是针对证人无缘无故的推迟见证而言。若有正当的缘故推迟了见证。如离法院很远、或证人生病等,像这种情况下的见证可以接受。但哈奈菲派对推迟的具体时间有不同的主张:一部分哈奈菲的学者派主张:对此没有具体的时间,应把限止时间的权利交给法官,法官有权根据不同缘故自行确定时间。哈奈菲派的部分学者主张:拖延的时间为一月。另一部分学者主张:拖延的时间为六个月。马立克派、沙菲尔派、字面派的众法学家主张:无论拖延多长时间,可以接受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