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已婚奸淫者该受的法度

众法学家公决:已婚的男女一旦犯奸淫罪,必须以石击毙。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在清真寺一人来见他,喊着说:主的使者啊!我犯了奸淫罪,穆圣未理他,他重复四次。当他自招四次后,穆圣叫来问他:你是否精神失常?他说:没有。穆圣又问:你结了婚吗?他说:结了婚。穆圣对门弟子们说:你们去给他执行石刑。伊本·什哈布说:有人告诉我,他听见阿布顿拉之子扎比尔说:我也是对他执行石刑的人之一,我们在野外礼拜场执行了石击。当石头打过来时,他就跑了,我们在汉热地方赶上了他,而以石击毙了他。这段圣训证明奸淫者是否已婚以一次性的招认可以确定。

伊本·安巴斯的传述:欧玛讲演说:“真主以真理派了穆圣,降了经典。经典中有对奸淫者以石击毙的节文。我们诵读并牢记了此经文。穆圣也执行过此律例,他归真后我们仿之。我害怕久而久之人们会说:在经典中我们未找到对奸淫者以石击毙的节文,放弃真主的规定而迷误。所以,凡已婚男女发生奸淫,均依法以石击毙,但必须要举证或女人有孕、或招供。指主盟誓:若不怕人们说:欧玛在天经中增加了,那么,我必定把这些条款列入天经中。”邵卡尼说:众学者公决:对已婚的奸淫者要以石击毙。海瓦利吉派和伊本·阿拉比主张,对已婚的奸淫者以石击毙不为当然。

穆阿台齐赖派的部分学者主张:《古兰经》中根本未提述对已婚的奸淫者以石击毙的节文。他们的这种说法是谎谬的。其实,此律例不仅仅是《古兰经》明文规定的,而且,也是连续不断的,公决的圣训规定的。欧玛给大众讲演时说:给穆圣下降的经典中有对已婚的奸淫者以石击毙的节文,我们读了,并记在心中,穆圣行之,我们仿之。正如伊本·安巴斯所传的圣训,废止了有些有关奸淫节文的诵读不一定废止其律例。阿吉玛依的传述:真主曾在《古兰经》中下降了“老翁老妪一旦通奸。因他俩所享的快乐,你们必须以石击毙他俩”。

克尔布之子吴班耶所传的圣训的字面是这样的,《同盟章》和《黄牛章》都提到了以下节文,其中有“老翁老妪一旦通奸,因他俩所享的快乐,必须以石击毙他俩”的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