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固定刑

天经、圣训规定了触犯固定刑应受的惩罚。固定刑有七种:通奸、诬陷通奸、偷盗、酗酒、抢劫、叛教、压迫他人。谁触犯那种刑罚,谁就该受那种固定刑罚的制裁。

1、通奸罪的惩罚:未婚者通奸处以鞭刑。已婚者通奸处以石刑,真主说:(你们的妇女,若作丑事,你们当在你们的男人中寻求四个人作见证;如果他们已作见证,你们就应当把她们拘留在家里,直到她们死亡,或真主为她们开辟一条出路)(《古兰经》四:15)。

萨米特之子吴巴德的传述:穆圣说:“你们应向我学习刑罚,真主对奸淫罪有规定,你们当守其法,男女双方皆未婚各打百鞭,放逐一年。双方皆已婚各打百鞭,并以石击毙。”

2、诬陷通奸罪:诬陷者的惩罚是应受八十鞭刑。

真主说:(凡告发贞节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古兰经》二四:4)。

3、偷盗罪的惩罚:偷盗者应受的惩罚是处以割手之刑。

真主说:(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以报他们俩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古兰经》五:38)。

4、抢劫罪的惩罚:抢劫犯要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驱逐出境,或交互的割掉手脚。

真主说:(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这是他们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们在后世,将受重大的刑罚)(《古兰经》五:33)。

5、酗酒罪的惩罚:酗酒者要处以八十鞭或四十鞭刑。

6、叛教罪的惩罚:叛教者要处以死刑。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说:“谁背叛伊斯兰教,你们就处死谁”。

7、压迫罪:压迫者要处以死刑。

真主说:(如果两伙信士相斗,你们应当居间调停。如果这伙压迫那伙,你们应当讨伐压迫的这伙,直到他们归顺真主的命令。如果他们归顺,你们应当秉公调停,主持公道;真主确是喜爱公道者的)(《古兰经》四九:9)。

阿热弗杰的传述:穆圣说:“我以后大难降至,罪恶猖獗,谁欲分裂穆斯林团体,你们当以剑相对,斩草除根一个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