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被围困者只须还补正朝

伊本·安巴斯根据《古兰经》二章196节经文主张:以正朝或副朝受戒,尔后被困在途中,不能到达天房者,他必须宰一只易得的羊或牛或驼。

初次前往麦加正朝,而被困于途中者,必须还补朝觐,如果再一次去正朝被困于途中,那么,不必还补。

马立克说:穆圣和弟子们来到胡达宾耶地方时,被困于此地,故在那里宰了牲,剃了发,巡游天房前及牺牲品到达天房前开了戒。与此同时穆圣没有命令同他一道的任何一位弟子,还补这次朝觐,因为胡达宾耶在禁地之外。

沙菲尔主张:那里被围困,那里宰牲,那里开戒,不必还补朝觐,因为真主并未命令还补朝觐。由此可知,签订《胡达宾耶和约》那年,同穆圣有一些知名人士,他们中的部分人还补了副朝。部分人没有还补朝觐。假若必须还补,穆圣一定命令他们还补那次朝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