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被围困者应宰一只羊或比羊更大的牲畜

《古兰经》二章196节经文说明了被困者应宰一只易得的牺牲品。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受到围困后,剃了发,跟妻子同房了,宰了牺牲品,直到来年朝了副朝。

众法学家根据这段圣训主张:被围困者宰一只羊或一头牛或一峰驼为当然。

马立克主张:宰牲不为当然。因为签订《胡达宾耶和约》那年被围困的圣门弟子们没有带牺牲品,也没有宰牲。穆圣所宰的牲是作为自愿的,献牲是从麦地纳赶来的。正如真主说:(他们不信道,并阻碍你们入禁寺,且阻止被扣留的牺牲达到它的已定的位置)(《古兰经》四八:25)。所以,此段经文证明宰牲不为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