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撇拜的论断

众学者决议:凡不礼拜而且否认礼拜为主命者,实属不信教者(卡非尔)。承认礼拜是主命,可是由于懒惰、疏忽等非正当理由而废弃拜功者,圣训明确规定为逆徒,该杀之。

定撇拜者为不信教者的圣训有:

(1)扎比尔的传述:穆圣说:“信士和不信教者之间的区别便是礼拜。”

(2)布勒德的传述:穆圣说:“我们和不信教者之间的条约便是礼拜。所以,谁废弃拜功,谁就叛教了。”

(3)阿慕尔之子阿布顿拉的传述:有一天,穆圣叙述礼拜时说:“谁谨守拜功,复生日,谁就获得光明、明证、拯救;谁不谨守拜功,谁就得不到光明、明证、拯救。复生日,他同嘎入奈、菲勒傲奈、哈玛奈、吴班耶·本·海里福在一起。不谨守拜功者,到了后世,他们和反信分子的头目们在一起。”伊本·盖伊目主张:因谋财不谨守拜功者,同嘎入奈在一起。因谋王位不谨守拜功者,同菲勒傲奈在一起。因谋职权不谨守拜功者,同哈玛奈在一起。因谋商不谨守拜功者,同吴班耶·本·海里福在一起。

(4)色给格之子阿布顿拉的传述:众圣门弟子认为,无论废弃什么功修都不算为不信教者,只有废弃拜功才算为不信教者。奈苏勒之子穆罕默德的传述:我听到伊斯哈格说,穆圣说:“废弃拜功的人便是不信教者。”圣门弟子中的有识之士主张:无正当理由,故意让拜时流逝的撇拜者为不信教者。

(5)部分圣门弟子说:故意不礼主命拜,致使礼拜的时间流逝者,他便是不信教的人。部分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主张:故意撇拜,让拜时流逝者为不信教者。

定撇拜者该杀的圣训有

(1)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说:“伊斯兰的枢纽及它的基础有三件,伊斯兰借此而奠基,① 见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② 礼主命拜。③ 封‘赖买旦’月的斋。谁废弃其中一件,谁便是该杀的逆徒。一说:“谁放弃其 中任何一件,谁便是不信真主的人,他的正、副功不被接受,杀其头,取其财为合法。”

(2)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说:“我奉命战剿所有不信教者,直到他们见证 ‘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并使他们履行拜功,完纳天课。如果他们对此恪遵无违,我便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但违犯伊斯兰教规者例外,清算他们的权力在于真主。”

(3)温姆赛莱麦的传述:穆圣说:“将来你们的长官,有是的地方,也有非的地方。谁憎恶其非,谁与他无干。谁制止其非,谁清白无邪。谁同情并随其非,谁必有罪。”有人问道:主的使者啊!我们能杀他们吗?穆圣说:“只要他们还在礼拜,就不能杀他们。”

(4)艾布赛义德的传述:阿里从也门派人给穆圣送来一些碎金,穆圣把它分给四人。一人说:主的使者啊!你应敬畏真主。穆圣说:“你该死,我不是大地上最敬畏真主的人吗?”然后,那人转身走了,沃里德之子哈立德说:主的使者啊!我去杀掉这个人吧!穆圣说:“不可杀,他是做礼拜的人。”哈立德说:许多人往往是口是心非的。穆圣说:“我不是奉命来监视人们内心的,不是剖腹查看的。”由此可知,礼拜者不该杀,不礼拜者必杀之。

部分学者主张:上述圣训明示,废弃拜功者为不信教者,可以杀之。但艾布哈尼法、沙菲尔、马立克等许多学者主张:放弃拜功者不属于不信教者,而定为犯罪者,应向真主忏悔。马立克、沙菲尔主张:不忏悔者该杀之。艾布哈尼法主张:不该杀。但要处罚、监禁,迫使他礼拜。他们认为撇拜者定为不信教者的那些圣训是针对否认礼拜为主命,撇拜为认可的人,他们以《古兰经》明文为依据,真主说:(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古兰经》四:116)。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每一位先知在真主阙前均有有求必应的要求权,但他们都急着实现了其要求,我则为教民把要求权留到后世,以作说情。故凡是信士,不以物配主而死者,在真主允许的前提下均得我的说情。”《布哈里圣训实录》中有:穆圣说:“教民中最幸运得到我说情的人便是诚心诚意的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人。”

关于撇拜者是否属不信教者的辩论

赛白克说:沙菲尔和艾哈默德就有关撇拜者的问题进行过辩论,沙氏说:艾哈默德啊!你主张撇拜者是不信教者吗?艾氏说:是的。沙氏说:既然是不信教者,那么,他凭什么信奉伊斯兰教?艾氏说:凭他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沙氏说:那么,长期念“清真言”不做礼拜的人怎么说?艾氏说:要凭礼拜才算为信奉伊斯兰教。沙氏说:不信教者的拜功是不成功的。殊不知只礼拜而不念“清真言”不能断其为信奉伊斯兰,于是艾氏就沉默无言。

邵卡尼的论证

邵卡尼说:千真万确,不做礼拜的人是该杀的不信教者。由许多圣训证明,穆圣对废弃礼拜的人以不信教者命名。并宣告穆斯林和不信教者之间的分界线是礼拜,所以,不礼拜的人定为不信教者。对此持反对意见者的论点是不足为论的,因为我们主张:定为不信教者的部分行为也会得到真主的恕饶和穆圣的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