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剃发或剪发

天经、圣训和公决规定要剃发或剪发。

真主说:(真主确已昭示他的使者包含真理的梦兆,如果真主意欲,你们必定平安地进入禁寺,有的人剃头,有的人剪短发,你们将永不恐惧)(《古兰经》四八:27)。

《布哈里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记载:穆圣说:“愿真主慈悯剃头的人。”弟子们说:主的使者啊!剪短头发的人呢?穆圣说:“愿真主慈悯剃头的人。”弟子们连问三次,穆圣照样回答了三次,问到第四次时,穆圣说:“愿真主慈悯剪短头发的人”。一说:穆圣剃了发,部分弟子剃了发,部分弟子剪短了发。所谓剃头是用剃刀等理发工具剃掉头发或除掉头发,即使除掉三根头发也为认可。所谓剪短头发是把头发剪掉一指端的程度。众法学家对此有不同的主张:大部分法学家主张:剃发或剪发为当然。若没有剃,可以用宰牲作补偿。沙菲尔派主张:剃发或剪发是朝觐的要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