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骑乘将要献牲的牲畜

可以骑乘作为牺牲品的驼。真主说:(牲畜对于你们,有若干利益,至于一个定期,然后,[屠宰它们作供献]的合法地方应该是古房的附近)(《古兰经》二二:33)。

阿塔依主张:牲畜对人的利益在于骑乘,用它的绒毛、喝它的奶。

经文中的“定期”就是给牲畜戴项圈,以示牺牲品。

至于“合法的地方应该是古房的附近”是指宰牲日在米纳宰牲。

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见一人赶着一峰驼,便说:“你骑它。”那人说:它是牺牲驼。穆圣说:“你太艰苦了,你骑它。”连说三次。这也是艾哈默德、马立克的主张。沙菲尔主张:必要时,可以骑牺牲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