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献牲的教律依据

献牲是把牲畜送到禁地,供献给真主。真主说:(我为你们以骆驼为真主的标志,它们对于你们有许多用处;它们排列成行的时候,你们应当为屠宰它们而记念真主之名;当它们侧卧在地上的时候,你们可以吃它们的肉,并应当用来款待知足的贫民和乞讨的贫民。我为你们这样制服它们,以便你们感谢,它们的肉和血,都不能达到真主,但你们的虔诚,能达到他)(《古兰经》二二:36-37节)。

欧玛说:你们应当献牲,因为真主喜爱献牲,穆圣曾献了一百只骆驼,他的献牲是自愿的副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