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受戒者可办的事项

一、受戒者可以脱下戒衣洗大净。

伊布拉欣说:我们曾在受戒期间来到美姆尼井跟前,洗了大净,穿了最漂亮的衣服。

伊本·安巴斯曾受着戒,走进朱胡费浴室。因此有人问他,你是受戒的人,你能进浴室吗?他说:真主不会谴责我们去洗掉身体上的污垢。

扎比尔说:受戒者可以洗大净,也可以洗衣服。胡奈尼之子阿布顿拉的传述:伊本·安巴斯和米斯外勒在艾布哇地方发生了争执。伊本·安巴斯说:受戒者可以洗头。米斯外勒说:受戒者,不许洗头。因此,伊本·安巴斯派我去找辅士艾布安优布,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站在井边洗大净,用一块布作帷帐,我向他道了“色兰”。他问:来者是谁?我说:我是胡奈尼之子阿布顿拉,是伊本·安巴斯派我来请教你,穆圣受戒时怎样洗大净。艾布安优布把帷帐往下一拉露出了头,并对浇水的人说:你浇水。艾氏用手来回搓洗头部,并说:我见穆圣就这样洗。然后,我返回向他俩告诉了经过。米斯外勒对伊本·安巴斯说:我永远再不和你争辩。邵卡尼说:此段圣训说明受戒者可以洗大净,但要用手遮住头。伊本·蒙宰尔等学者主张:若受戒者坏了大净时,可以洗大净。

纳菲尔的传述:伊本·欧玛受戒期间,无故洗大净时不洗头;梦遗洗大净时,则洗头。

马立克主张:受戒者把头浸在水中为可憎。但可以用肥皂、草碱、皂角、药蜀葵等洗头。

沙菲尔派、罕伯里派主张:可以用香皂洗大净,妇女洗大净时可以解开发辫,梳理头发。穆圣曾对阿依舍说:“你解开发辫,梳理头发。”

脑威氏主张:受戒期间,可以解开发辫梳理头发,但不能拔头发,无故梳理头发为可憎,头顶货物无妨。

二、穿短裤

阿依舍主张:受戒者穿短裤无妨。

三、遮脸

嘎西穆的传述:安发尼之子奥斯曼、撒比特之子宰德、哈克木之子麦尔旺,他们曾受戒期间遮着脸。

塔吾斯主张:受戒者可以遮住脸,以防尘埃。

穆扎黑德主张:遇着刮风时,受戒者可以遮住面容。

四、女人可以穿鞋

阿依舍的传述:穆圣允许妇女们在受戒期间穿鞋。

五、受戒者忘记遮住了头怎么办

沙菲尔派主张:一旦受戒者忘记遮住了头或穿了长衫,那么,对他无任何罚赎。

阿塔依主张:如果受戒者因忘记遮住了头,那么,对他无任何罚赎,但要向真主求恕饶。

哈奈菲派主张:若受戒者因忘记遮住了头,那么,须缴纳罚金。但这与忘记带香不一样。

沙菲尔派的原则是:除了打猎、剃头、剪指甲等坏朝觐的事项外,凡忘记或误犯其它朝觐禁条者,不必缴纳罚金。

六、可否放血、刺破脓泡、拔牙、扎破静脉

穆圣曾在受戒期间从头顶放了血。

马立克主张:受戒者可以刺破脓泡、包扎伤口,必要时也可以扎破静脉。

伊本·安巴斯主张:受戒者可以拔牙、刺脓疮。

脑威氏说:若受戒者无故想要从头部放血,同时需要剃发,那么,不许放血,因为剃发是被禁止的。若不需要剃发,众学者主张放血为认可。马立克主张为可憎。

哈桑主张:受戒者一旦从头部放了血,则要缴纳罚赎,无论剃发与否。

字面派学者主张:如果受戒者剃了发,那么,必须缴纳罚金。

七、可否抓挠头和身体

有人请教阿依舍:受戒者可以抓挠身体吗?阿氏说:可以,尽力去抓挠吧!

八、可否照镜子、闻香草

伊本·安巴斯主张:受戒者可以闻香草,照镜子,也可以吃植物油和脂肪。

阿布都阿宰兹之子欧玛曾在受戒期间照了镜子,刷了牙。

众法学家决议:受戒者可以吃植物油、脂肪和奶油,禁止受戒者全身上下使用香料。

哈奈菲派、马立克派主张:受戒者逗留在有香味的地方为可憎,无论有意闻香与否。

罕伯里派、沙菲尔派主张:有意闻香料为非法,无意则不然。

沙菲尔派主张:受戒者跟香料店的商人坐在一起闻到香味无妨,因为他非有意去闻香味,但提防为可佳。值得一提的是坐在正在熏香的天房附近,闻到香味不为可憎。因为天房跟前坐静是一种功修,不可因一件认可的事务,放弃一大功修。受戒者随身携带装有香料的布袋和瓶子,无任何罚赎。

九、受戒者可以腰系钱包,戴戒指

伊本·安巴斯主张:受戒者带钱包和戴戒指无妨。

十、点眼药

伊本·安巴斯主张:若受戒者患眼炎时,可以点没香味的眼药,但不可点非眼药外的东西。

众学者主张:受戒者患眼症时可以点眼药,但不可涂眼饰眉。

十一、受戒者可以用伞或在帐篷或屋檐下遮阳

阿米尔之子阿布顿拉说:我同欧玛外出,他受戒时把皮垫放在树上借此遮荫。温姆胡索尼的传述:我同穆圣一块去辞朝,我看见宰德之子吴萨麦和比俩里,他们一人牵着穆圣的骆驼,一人高举衣服给穆圣遮阳,直到穆圣投完石子。

阿塔依主张:受戒者可以遮阳,也可以避风遮雨。伊布拉欣说:叶宰德之子艾斯外德受戒时,头顶衣服,借此遮雨。

十二、受戒者可以用指甲花染色

罕伯里派主张:受戒者无论男女除头部外,可以用指甲花染色。

沙菲尔派主张:受戒期间男人不许用指甲花染手、脚,更不许把指甲花的枝叶盖在头上,但可以用指甲花染其它肢体。妇女受戒期间用指甲花染色为可憎,守制的女人用指甲花或用水彩染色为非法。

哈奈菲派、马立克主张:无论受戒的男女,不可用指甲花染身体的任何部位,因为指甲花属于香料,而受戒者是禁用香料的。

哈克木的女儿豪莱的传述:穆圣对温母赛莱默说:你受戒时不可用香料,也不可用指甲花染色,因为指甲花属于香料。

十三、受戒者可以教训佣人

艾布伯克尔的女儿艾斯玛的传述:我们同穆圣一起去朝觐,我们来到阿勒哲地方时,穆圣下榻了,我们也休息了,阿依舍坐在穆圣的旁边,我坐在艾布伯克尔的身边,穆圣和艾布伯克尔的旅行用具装在一起,由艾布伯克尔的佣人管理,艾布伯克尔坐等佣人到来,佣人到来时没有拉骆驼,艾氏问:你的骆骆哪里去了?佣人说:昨夜丢失了。艾氏说:你连一只骆驼都管不住,于是想揍佣人。穆圣微笑着说:“你们看这个受戒者在干什么?”穆圣只说了这句话,再没说什么,只是微笑着。

十四、受戒者可以消灭苍蝇、扁虱、蚂蚁

有人请教阿塔依:受戒者怎样处理爬在身上的扁虱和蚂蚁,阿塔依说:扔掉。

伊本·安巴斯主张:受戒者可以弄死扁虱、壁虱,也可以取掉骆驼身上的扁虱。欧克来默的传述:我受戒时,伊本·安巴斯教我取掉骆驼身上的扁虱,我不愿取。伊氏说:你去弄死它,我就弄死了它。伊氏风趣地说:你好狠心啊,你杀了多少扁虱、壁虱、跳蚤。

十五、受戒者可以消灭五害及害人之虫

阿依舍的传述:穆圣命令除五害:老鼠、蝎子、乌鸦、鹞子、恶狗。无论开戒或受戒,均可杀之。

众学者决议:可以驱赶穴鸟。所谓恶狗是指狮子、豹子、老虎、狼之类害人的动物。真主说:(他们问你准许他们吃什么,你说: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你们曾遵真主的教诲,而加以训练的鹰犬等所为你们捕获的动物……)(《古兰经》五∶4)。此处的鹰犬是指狗。哈奈菲派主张:上述圣训中的恶狗指的是狗、狼,不指其它动物。

伊本·泰米叶主张:受戒者可以弄死蛇、蝎子、老鼠、乌鸦、恶狗等有害动物,同样也可以对侵害他的人和动物进行还击。如果有人来侵袭他时,可以同他撕杀。因为穆圣说过:“保护财产被杀者是烈士,保护生命被杀者是烈士,捍卫真教被杀者是烈士,维护尊严被杀者是烈士。”

伊本·泰米叶说:受戒者可以扔或弄死叮在身上的跳虱和虱子,但扔比弄死好。同样禁止追杀狮子和豹子。众学者主张:受戒者杀死伤人之虫,无任何罚赎。捉虱消遣,无任何罚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