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戒 关

所谓戒关是为朝觐者在制定的时间所规定的受戒地点。真主说:(他们询问新月的情状,你说:‘新月是人事和朝觐的时计。’正义绝不是从房屋后面穿洞进去,但正义是敬畏。你们当从门户走进房屋,当敬畏真主,以便你们成功)(《古兰经》二∶189)。真主又说:(朝觐的月份,是几个可知的月份)(《古兰经》二∶197)。即完成朝觐功课的时间是几个可知的月份。

伊本·欧玛、伊本·安巴斯、伊本·麦赛吴德、哈奈菲派、沙菲尔、艾哈默德等学者主张:伊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的前十日是朝觐的月份。马立克主张:伊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是朝觐的月份。伊本·哈兹姆侧重马立克的主张,并说:因为真主说过朝觐的月份是几个可知的月份,而未说两个月零十日。这样投石便在十二月十三日进行,访游在十二月的任何一日进行,这就说明朝觐的月份是三个月。

分歧的焦点在于宰牲后所干的朝觐功课方面。主张朝觐月份为三个月的人认为:推迟投石、访游等,朝觐者不必以宰牲作为罚赎。主张朝觐月份为二个月零十日的人认为:推迟投石、访游等,朝觐者必须以宰牲作为罚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