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朝觐的定义

朝觐是为响应真主的命令,寻求真主的喜悦,前往麦加,完成巡游天房、在索法和麦尔沃之间奔跑、住阿赖法等仪式。

朝觐是伊斯兰的五功之一,是必须履行的主命。否认朝觐为主命者,按背叛伊斯兰论处。

众学者主张:朝觐规定于伊历六年,因为这一年真主降示了(你们当为真主而完成大朝和小朝)(《古兰经》二∶196)的经文。伊本·盖伊目主张:朝觐规定于伊历九年或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