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节 天课缴给善良者为可佳

天课施给应受天课的穆斯林。如果知道应受天课者得到天课后会助纣为虐,那么,为杜绝其犯罪,不可给他。如果不了解对方状况或知道给他天课,会有益无害,那么,可以施给他天课。

应把天课给予善良者、有学之士、正人君子。艾布赛义德的传述:穆圣说:“信士和信仰的比喻,就象栓在绞盘上的马匹,它尽管乱跑,但最终要返回到绞盘跟前,信士一旦失误,最终归于正信,所以,你们应款待敬畏的人,接济你们中信德高尚的人。”

伊本·泰米叶说:不做礼拜的贫困者,不应得到天课,直到他忏悔,谨守拜功。千真万确,撇拜是大罪。不许用天课助纣为虐,直到他悔过自新。同样,违法乱纪者、肆无忌惮的犯罪者、搞迷信者、良心泯灭者、道德败坏者、心怀邪念者也不应得到天课。但在为了鼓励他们行善,帮助他们痛改前非,激起行善的动力,焕发对伊斯兰的热情的前提下,方可把天课给予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