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征收牲畜天课时不许化整为零化零为整

一、俄福莱之子苏外吉的传述:穆圣的课务员来对我们说:我们不征收乳羔,不把合并的牲畜分散、分散的牲畜合并。这时一人缴来一峰良种的高峰驼,他拒不征收。

二、艾奈斯的传述:艾布伯克尔给我来信,说明了穆圣对众穆斯林规定的天课制度,并说纳课人害怕多出天课,不能把分散的牲畜合并;课务员担心少征天课,不能把合并的牲畜分散;两个合伙者要对已缴纳的天课公平负担。马立克在《穆宛塔圣训集》中说:上述圣训的含义是,例一:三个人各有四十只羊,按理他们每人缴纳一只羊。而他们三人把羊合并成一百二十只,只缴纳一只羊。例二:两个合伙者共有二百零一只羊。按理应缴纳三只羊,而他们两人有意分伙,各得一百只羊,每人只缴纳一只羊。

沙菲尔说:上述圣训说明纳课人为了害怕多缴天课,不能把分散的牲畜合并,为了少缴纳天课,不能把合并的分散。课务员担心少征天课,不能把分散的合并或为了多征天课把合并的牲畜分散。

哈奈菲派主张:上述圣训的含意是,禁止课务员为了多征天课把合并的牲畜分散。例如:一个人有一百二十只羊,而课务员把一百二十只羊分成三份,征收三只羊。也同时禁止课务员把两个人的羊合并起来征收天课。例如:一个人有一百零一只羊,另一人也有一百零一只羊,按理每人各缴纳一只,而课务员把他俩的羊合并成二百零二只,征收三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