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 驼羔、牛犊、羊羔的天课

谁负有驼或牛或羊的课额,圆满一年前其所产的羔(犊),按成年家畜而论,圆满一年后,缴纳大、小牲畜的天课,这是大部分学者的主张。

阿布顿拉之子苏福扬的传述:汉塔布之子欧玛说:牧人怀抱的小羔羊,要算进课额数中,但不可征收小羔羊、绝产的母羊、奶羊或临产的母羊或配种的公羊。可以征收公绵羊和公山羊,这两种羊可算为中等羊。

艾布哈尼法和沙菲尔等学者主张:如果缴纳天课的牲畜达不到课额,那么,不能用羔(犊)弥补课额,如果达到课额。牲畜和羔(犊)合在一起缴纳天课。

艾布哈尼法补充说:无论从本群中产的羔或购买的羔(犊),应加在课额中圆满一年,缴纳天课。

沙菲尔补充说:只许把本群中产的羔(犊),加在课额中,缴纳天课。

艾布哈尼法、穆罕默德等学者主张:如果牧人拥有的都是羔(犊),即使达到课额,也不缴纳天课。俄福莱之子苏外吉的传述:穆圣的课务员来对我们说:我们征课的条例是不征收吮乳的羔(犊)。

马立克、艾哈默德主张:牲畜无论大小,都得缴纳天课,其课额可以和别的牲畜合起来计算,也可以单独计算。

沙菲尔、艾布优素福主张:如果拥有的羔(犊)达到课额,那么,则缴纳一只母羔(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