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应封斋的人

众学者决议:成年的、理智健全的、健康的、居家的穆斯林应当封斋。妇女经血、产血洁净后,应当封斋。

异教徒、精神病人、儿童、病人、旅客、月经妇、产妇、年迈者、孕妇、乳妇不必封斋。异教徒、精神病人等人封斋毫无意义;对儿童,家长应命令他封斋;病人、旅客、月经妇、产妇不必封斋,过后还补;年迈者、患绝症者、孕妇、乳妇可以不封斋,而缴纳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