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斋戒的要素

斋戒有两个要素

一、从破晓开始封斋,止住一切坏斋的事项,直到太阳没落。真主说:(现在,你们可以和她们交接,可以求真主为你们注定的[子女]可以吃、可以饮,至于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然后,整日斋戒至于夜间)(《古兰经》二∶187)。此处的白线是指白天,黑线是指夜晚。哈台穆之子阿丁依的传述:当“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的经文降示时,我找来了一条黑线和一条白线,放在枕头下面,夜间来观看,但怎么也看不清楚。早晨,我去见穆圣,给他告诉了此事,穆圣说:“那是指夜的黑,昼的白。”

二、举意。真主说:(他们只奉命崇拜真主,虔诚敬意,恪遵正教)(《古兰经》九八∶5)。穆圣说:“一切善功,只凭举意,每个人立什么意,得什么果。”必须从斋月每晚黎明前举意封斋。哈福索的传述:穆圣说:“黎明前没有举意斋戒者,无斋戒。”夜间任何时刻举意均可,条件是心中举意,并非言语。因为举意的实质是以实际行动服从真主的命令,博得真主的喜悦。为了接近真主,吃斋饭封斋者才是举意者。为了虔诚敬主,白天止住一切坏斋的事项,即使未吃斋饭,也属举意的人。

大部分法学家主张:如果封副功斋者未吃斋饭时,可以在白天举意。阿依舍的传述:有一天,穆圣来见我时说:“你们有一点食物吗?”我们说:没有。穆圣说:“那么,我就封斋。”哈奈菲派和沙菲尔主张:必须在太阳偏斜前举意。伊本·麦赛吴德、艾哈默德主张:太阳偏斜前后举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