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亡人受益的工作

众法学家决议:亡人受益于活着时所干的善功。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阿丹的子孙亡故后,其事功荡然无存,只有三件事例外:川流不息的施济、益人的学问、为先辈作祈祷的善良的子嗣。”一说:“信士亡后永久受益的善功,便是阐扬文化、传授的知识、优秀的子孙、益人的著作,以及建造礼拜寺、修葺旅行者的宿舍、浚通河流、健在时仗义疏财。谁活着做到了这些,死后便能流芳百世。”阿布顿拉之子颉利里的传述:穆圣说:“谁在伊斯兰内兴起了一种善举,而后人加以遵行,谁就能得到其遵行者同样的报酬。其报酬毫无欠损,谁在伊斯兰内滋事生非,而后人加以模仿,谁负有与模仿者同样的罪责,其罪责毫无减弱。”

(一)活人为亡人祈祷,求主恕饶。真主说:(在他们之后到来的人们说:我们的主啊!求你赦宥我们,并赦宥在我们之前已经信道的教胞们,求你不要让我们怨恨在我们之前已经信道的人们,我们的主啊!你确是仁爱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五九:10)。穆圣说:“你们给亡人行殡礼时,应为他虔诚祈祷。”前、后辈的学者们一致决议:要为亡人祈祷,恳求真主的怜悯、恕饶。

(二)替亡人施济:亡人的子孙和他人为亡人施济,其报酬准到亡人。艾布胡勒的传述:有人请教穆圣:我父亲已去世,他留下财产,未做遗嘱,我替他施济,能给他赎罪吗?穆圣说:“能给他赎罪。”吾巴德之子赛尔德的传述:我问穆圣,主的使者啊!我的母亲归真了,我可以替她施济吗?穆圣说:“可以。”我又问:那种施济最贵?穆圣说:“供人水喝。”于是我打了一眼井,这就是麦地纳城的赛尔德供水亭。但正在送殡期间或在坟园内施舍为可憎。

(三)替亡人封斋:伊本·安巴斯的传述:一个人来请教穆圣:主的使者啊!我的母亲已去世,她缺有一月的斋,我可以替她封斋吗?穆圣说:“假若你母亲欠人家的账,是否需要你替她还账呢?”他说:当然,我替她还账。穆圣说:“那么,她欠真主的账,你更应该替她归还了。”

(四)替亡人朝觐:伊本·安巴斯的传述:一位朱海乃地方的女人来请教穆圣:我母亲生前许愿朝觐,而未能朝觐去世了,我可以替她朝觐吗?穆圣说:“你可以替她朝觐。若你母亲欠人家账时,你是否替她还账呢?”她说:当然。穆圣说:“那么,真主的账你更应该替她还。”

(五)替亡人还补礼拜:一人请教穆圣:主的使者啊!我的双亲在世时,我孝顺他俩,他俩去世后我怎样孝敬他俩呢?穆圣说:“你在完成自己的拜功、斋戒的同时,替他俩礼拜、封斋,这是你对他俩亡后的孝敬。”

(六)为亡人诵经:沙菲尔主张:此举动对亡者无益。艾哈默德和沙菲尔派的部分学者主张:此行为对亡者有益,其条件是诵经者,诵毕后念:主啊!求你把我所诵经的类似的报酬寄于某某人。艾哈默德主张:许多教律证据确定,凡活人为亡者而做的各种善行均可对亡者有益。例如:穆斯林聚在一起为亡者诵经,并将其报酬的功价送于其亡人。

主张诵经者的报酬能到于亡者的先决条件是:诵经者以此不索取任何报酬。否则,这对双方都是被禁止的,其诵经是徒劳无酬的。舒布里之子阿布顿热哈曼的传述:穆圣说:“你们诵读《古兰经》,实践《古兰经》,不可过分,也不可怠慢,不许凭《古兰经》吃饭、聚财。”伊本·盖伊目说:善行分为两种:(一)经济方面;(二)身体方面。穆圣说明了施济的报酬益于亡人,同样其它经济的善功也益于亡人;封斋的报酬能益于亡人,同样身体的其它善功也能益于亡人;以经济和身体融为一体的功修——朝觐的报酬,也能益于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