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埋葬亡人后给亡人提念的论断

沙菲尔和部分学者主张:埋葬后给亡人提念为可佳。赛尔德之子拉世德、海克姆等学者主张:当坟已整平,人们要离开时,在坟前给亡人提念:某人啊!你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见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三次。你牢记“我的养主是安拉,我的宗教是伊斯兰,我的圣人是穆罕默德。”然后,离去为可佳。艾布吴玛麦的传述:当你们的一位教胞去世,埋葬后整平坟墓时,让你们中的一人站在坟头提念:某女人之子某人啊!这时亡人虽然不能回答,但能听到。他说:某女人之子某人啊!这时亡人坐起。然后,他说:某女人之子某人啊!亡人说:“请你指导我,愿真主怜悯你。但你们活人不觉得。然后,他提念:你回忆现世中你所念的见证词,‘我见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仆人和他的使者’。喜爱安拉为我的养主,伊斯兰为我的宗教,穆罕默德为我的圣人,《古兰经》为我的向导。”这时孟凯尔、奈凯尔两位天使手拉着手说:我们走吧!只要这人得到提念,我们就不必逗留。有人问:主的使者啊!我们不知道亡人的母亲怎么办?他说:“你们可以说,海瓦之子某人啊!”

马立克派、罕伯里派主张:给亡人提念为可憎。艾斯莱慕说:我问艾哈默德,当有人去世埋葬时,一人站起说:某女人之子某人啊!这是怎么回事?艾哈默德说:艾布穆俄勒逝世时,我看到叙利亚人就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