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通过认亲取得继承权的认亲继承人

埃及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亡者把他人认作自己的亲戚 ,即使被认亲者的门第不详,未确定彼此的血缘关系,而且亡者未反悔认亲时,认亲继承者可以继承遗产,其条件是认亲者亡故之时,被认亲者是活着的,而且没有任何继承遗产的障碍。

附则:被认亲的人不是亡者的法定继承人,因为继承需要确定血缘,而不能以仅仅的亡者的认亲确定。但众法学家主张:在无法确定继承人的情况下,认亲继承人按法定继承人对待。同样认亲继承人优先于受全部财产遗赠的继承者。同时把他视为被继承者财产的继承人。若他有某种妨碍继承遗产缘由时,可以剥夺他的继承权。所以,根据客观实事,他只是得到遗产者,而非继承遗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