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胎儿在母腹中逗留的最短期限和最长期限

胎儿成形,活着生下来的最短怀孕期是六个月。真主说:(……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计三十个月……)(《古兰经》四六:15)。又说:(……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古兰经》三一:14)。

若断乳期为两年时,则怀孕期六个月。这是众法学家的主张。

哈奈菲派的学者胡玛姆之子克玛里说:习惯上怀孕期多于六个月或许更长,没听过怀孕六月而分娩的事。罕伯里派的部分学者主张:怀孕的最短期限为九个月。

埃及宪法不赞同众法学家的主张而采纳了罕伯里派部分学者及穆斯林医生们的主张,按伊历计算怀孕胎儿的最短期为九个月(270天)。这是合乎情理的。

同样,他们对最长的怀孕期有异议;有的学者主张:为两年。有的学者主张:为九个月。有的学者主张:为伊历年的一年(354天)。

埃及宪法采纳了穆斯林医生的主张:怀孕的最长时间为公历年的一年(365天)。因为这个期限与确定门第,继承遗产,保留遗产份额和遗嘱及赠与公益金息息相关。

埃及继承法采纳了哈奈菲派的艾布优素福的主张:为怀孕的胎儿留下遗产的两份中最多的一份。

关于胎儿活着被生下来应得遗产的问题,宪法采纳了沙菲尔、马立克、艾哈默德三位教长的主张。

关于胎儿在父亲亡故或夫妇离婚一年内被生,怎样继承遗产的问题中,宪法采纳了哈克姆之子穆罕默德的主张。

宪法第四十二条:考虑到胎儿是男性或女性起见,给胎儿留下亡人遗产中两个份额中最多的一份。

第四十三条:亡人留下妻子或守制的妻子时,胎儿不能继承遗产。唯有自亡故或离婚之日起三百六十五天内活着被生下来时,可以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