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遗产超额分配法
法学家对此的定义是:法定份额继承者的份额增加,但实际所得的继承份额有所减少。
伊斯兰教中第一宗遗产超额分配案例是由欧玛裁决的,当时,一个亡者的丈夫和两个姐妹同时继承遗产,欧玛对在场的圣门弟子问道:如果我先让丈夫或先让两姐妹继承时,一方有遗产,另一方没有遗产可继承。所以,你们指教我,该怎么办?结果,安巴斯指教欧玛使用遗产超额分配法。遗产份额增减的例句:
超额式的分配实例
如果一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下面图中的继承人,可是他们应得的法定份额无法按正常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只能按超额划分的方法进行分配:
图1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 数
丈夫
二分之一
七分之三
4285.71元
胞姐妹
二分之一
七分之三
4285.71元
同父异母姐妹
六分之一
七分之一
1428.57元
图2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 数
丈夫
二分之一
七分之三
4258.71元
两个胞姐妹
三分之一
七分之四
5714.28元
图3
图4
图5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八分之三
3750元
两胞姐妹
三分之二
八分之四
5000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八分之一
1250元
图6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八分之三
3750元
两同父异母姐妹
三分之二
八分之四
5000元
同母异父姐妹
六分之一
八分之一
1250元
图7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九分之三
3333.33元
两胞姐妹
三分之二
九分之四
4444.44元
几个同母异父兄弟
三分之一
九分之二
2222.22元
图8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九分之三
3333.33元
几个同母异父兄弟
三分之一
九分之二
2222.22元
母亲
六分之一
九分之一
1111.11元
同父异母姐妹
二分之一
九分之三
3333.33元
图9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九分之三
3333.33元
胞姐妹
二分之一
九分之三
3333.33元
同父异母姐妹
六分之一
九分之一
1111.11元
同母异父姐妹
六分之一
九分之一
1111.11元
祖母
六分之一
九分之一
1111.11元
图10 图8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十分之三
3000元
胞姐妹
二分之一
十分之三
3000元
同父异母姐妹
六分之一
十分之一
1000元
同父异母兄妹
三分之二
十分之二
2000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十分之一
1000元
图11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十分之三
3000元
五个胞兄弟
三分之二
十分之四
4000元
六个同母异父姐妹
三分之一
十分之二
2000元
三个祖母
六分之一
十分之一
1000元
图12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二分之一
十分之三
3000元
三个同父异母姐妹
三分之二
十分之四
4000元
四个同母异父姐妹
三分之一
十分之三
2000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十分之一
1000元
图13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四分之一
十三分之三
2307.6元
女儿
二分之一
十三分之六
4592.5元
儿孙女
六分之一
十三分之二
1538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十三分之二
1538元
图14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妻子
四分之一
十三分之三
2307.6元
两胞姐妹
三分之二
十三分之八
6152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十三分之二
1538元
图15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妻子
四分之一
十五分之三
1999.9元
胞姐妹
二分之一
十五分之六
3999.6元
同父异母姐妹
六分之一
十五分之二
1333.2元
同母异父姐妹
六分之一
十五分之二
1333.2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十五分之二
1333.2元
图16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丈夫
四分之一
十五分之三
1999.9元
两个女儿
三分之二
十五分之八
5332.8元
父亲
六分之一
十五分之二
1333.2元
母亲
六分之一
十五分之二
1333.2元
图17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妻子
四分之一
十七分之三
1764.7元
两个同父异母姐妹
三分之二
十七分之八
4705.8元
两个同母异父姐妹
三分之一
十七分之四
2352.9元
祖母
六分之一
十七分之二
1176.4元
图18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妻子
八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三
1111元
女儿
二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十二
4444元
儿孙女
六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四
1481元
父亲
六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四
1481元
母亲
六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四
1481元
图19 继承人
法定份额
超额划分
实数
妻子
八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三
1111元
两儿孙女
三分之二
二十七分之十六
5925.9元
祖母
六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四
1481元
祖父
六分之一
二十七分之四
1481元
1、女人死后留下丈夫、两个姐妹和两个同母异父的姐妹及母亲。这种分配法命名为舒莱哈式的裁决。那是因为,舒莱哈法官对本应继承亡者遗产的二分之一的丈夫,给了遗产的十分之三,于是亡者的丈夫谴责了舒莱哈法官,并在各部落大肆宣扬说:舒莱哈既没有给我二分之一,又没有给我三分之一的遗产。舒莱哈听到此事后,把他找来加以教训,并说:你胡说八道,而隐瞒了遗产超额分配法。
2、男人亡故,留下一个妻子,两个女孩,双亲。把这种分配法被命名为讲演台上的分配法,因为阿里曾站在库法的讲演台上,演讲说:感赞真主!他秉公裁决,按每个人的工作给予报酬,最终的归宿和归落只归真主。有人向他请教上述继承人怎样继承的问题,那人问:这种情况下妻子该得多少遗产?阿里回答说:妻子和这些人一样继承时,由原来的法定八分之一的份额转为九分之一,接着他继续讲演。
埃及遗产法也执行超额法第十五条:若法定继承者的份额有所超额时,根据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按比例的方法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