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排拒继承权和取消继承权

所谓排拒继承权的意思是:因亡人儿子的存在,亡人的孙子的全部继承权被排拒,不许让他继承。

所谓取消继承权的意思是:继承者违犯了不得继承遗产的禁条,如杀害被继承者,取消继承权。

排拒继承权的种类

1、排拒部分继承权;2、排拒全部的继承权。

所谓排拒部分继承权是因甲继承者的存在而乙继承者的遗产法定分额被减少。这种人分为五种:

1、丈夫继承亡妻的遗产,如果她有子女时,丈夫由原来的法定份额二分之一,而因排拒减少到四分之一。

例1、一女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丈夫和子女,这种情况下,丈夫应得妻子遗产中的四分之一(2500元)如果只有丈夫一人,没有子女时,丈夫应得亡妻遗产中的二分之一(5000元)

2、妻子继承亡夫的遗产,如果亡夫有子女时,妻子由原来法定份额四分之一,排拒减少到八分之一。

例1、一男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只遗有妻子一人,这种情况下妻子应得亡夫遗产中的四分之一(2500元)如果遗有子女时,妻子应得亡夫遗产中的八分之一(1250元)。

3、母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如果亡儿有子女时,母亲由原来的法定份额三分之一排拒减少到六分之一。

例1、一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只遗有母亲一人,这种情况下母亲应得亡儿遗产中的三分之一(即3333.3元)如果亡人有子女时,母亲应得亡儿遗产中的六分之一(即1666.6元)

4、一人亡故,如果有子女时,儿孙女由原来的法定份额二分之一排拒减少到六分之一。

例1、一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只遗有儿孙女,这种情况下,儿孙女应得亡人遗产中的二分之一(5000元),如果有一个女儿时,儿孙女应得亡人遗产中的六分之一(即1666.6元)

5、一人亡故,如果有胞姐妹时,同父异母的姐妹由原来的二分之一排拒减少到六分之一。

例1、一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只遗有同父异母的姐妹,这种情况下,同父异母的姐妹应得亡人遗产中的二分之一(5000元),如果亡人有胞姐妹时,同父异母的姐妹应得亡者遗产中的六分之一(1666.6元)

排拒全部继承权的种类

若继承人中儿子存在时,孙子不得继承遗产。同样亡者有儿子时,其弟兄不得继承遗产,这一种类不入在六种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尽管他们排拒减少部分继承权。法定的六种继承者是:1、父亲;2、母亲;3、儿子;4、女儿;5、丈夫;6、妻子。除此而外的的继承者可以排拒全部继承权。排拒全部继承权必须具备两种条件:

1、跟亡人有关系的人中,因亡人儿子的存在,孙子不能继承亡者的遗产,但同母异父的弟兄由于母亲的存在可以相互继承。

2、近亲先于远亲继承遗产,亡人的儿子排拒亡人侄子的继承权。如果继承者们是同辈的,那么,以跟亡人的血缘的近远确定继承,如亡者的胞弟兄排拒了亡者同父异母弟兄的继承权。

取消继承权者和排拒继承权者之间的区别

这两种人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被取消继承权的人是完全剥夺继承权的人,如杀人犯。被排拒继承权的人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而比他更有资格继承的遗产的人排拒了他的继承权。

2、取消继承权的人不影响他人继承遗产,所以,他根本不能排拒他人。如一人亡故,而留下一个不信教的儿子和信教的弟兄。那么,全部遗产应归信教的弟兄,不给儿子一点。

被排拒继承权的人,会影响他人继承遗产,无论排拒全部继承权或排拒部分继承权。如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弟兄,并有双亲时,因父亲的存在,他们两弟兄不能继承亡者的遗产,但只有母亲时,他们俩把母亲的原法定份额的三分之一排拒减少到六分之一。

例1、一人亡故,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父母亲和两个胞弟兄,这种情况下,亡者父母亲继承亡者的遗产,两个胞兄弟不能继承亡者遗产。如果亡者只遗下母亲一人,他得亡者遗产中的三分之一(3333.3元)如果亡者只遗下母亲和两个胞兄弟,这种情况下,母亲应得亡者遗产中的六分之一(1666.6元),两个胞兄弟应得亡者遗产的六分之四(三分之二)就是666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