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男性直系血亲继承者

他就是亡人的血亲中没有被女性相隔的男性继承人。这类人分为四种:

1、子辈,被称为亡人的卑亲属。(如子、孙、曾玄孙……)

2、父辈,被 称为亡人的尊亲属。(如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3、同辈弟兄,旁系血亲平亲属(如兄弟、亲侄、亲侄孙、亲曾侄孙……)

4、父所同出者—堂系血亲平亲属(如伯、叔、堂兄弟、堂侄、堂侄孙、堂侄 、堂曾孙……)

父系亲属中凡能得到1/2遗产的女性继承人:

这种人在单独一人继承的情况下,可得二分之一的遗产,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姐妹共同继承的情况下,她们可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一个女继承人或几个女继承人有一个胞兄弟时,她们因胞兄弟的存在而成为父系亲属的继承人。这类人分为四种:

1、一个女儿或几个女儿。

2、一个女儿和几个儿孙女。

3、一个胞姐妹或几个胞姐妹 。

4、一个胞姐妹或几个同父异母的姐妹 。

这四种女性因胞兄弟的存在成为父系亲属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一个男子可获得两女子的份子。

因亡人女性血亲继承人的存在成为父亲亲属继承人的女性:

这类人就是需要与别的女性共同成为父系亲属继承人的女性。这种人分为两种:

1、亡人的一个胞姐妹或几个胞姐妹因亡人的女儿或儿孙女的存在,同她们一起继承遗产。亡人的女儿或儿孙女得到法定份额的遗产后,这些女性继承人方能得到遗产余额。

2、亡人的同父异母的一个姐妹或几个姐妹因亡人的女儿或儿孙女的存在,同她们一起继承遗产。

直系血亲的男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式样:

直系血亲的男性继承人分为四类,按以下顺序继承。

1、卑亲属中的子辈。如儿子、孙子,往下依此类推。

2、子辈 中无继承人时,把遗产或其余额转交给父辈 尊亲属继承人。如父亲 、祖父,往上依此类推。

3、父辈中没有继承人时,由亡者同辈继承遗产或其余额。如胞弟兄或同父异母的弟兄或胞弟兄的儿子,或同父异母弟兄的儿子,往下依此类推。

4、同辈弟兄中没有继承人时,由伯叔辈 继承遗产和其余额,无论是亡者本人的伯叔或其父亲 的伯叔或其祖父的伯叔。但亡人的伯叔先于父亲的伯叔继承遗产,父亲的伯叔先于祖父的伯叔继承遗产。

如果亡人有很多同一等级的直系血亲中的继承人时,最先得到遗产者便是跟亡人关系最近的人。 如果亡人在直系血亲中有很多亲疏关系相等的继承人时。他们中与亡人关系最近的人,便是首先得到遗产的人。如果亡人在直系血亲中有很多同辈的亲疏关系相等的继承人时,他们按其人数平均继承。

这正是众法学家所主张的含义,他们主张:亡人的卑亲属的儿子优先于尊亲属的父亲。卑亲属的儿子和孙子同时继承时,儿子先于孙子继承,如果继承者们亲疏关系是一样的,由关系较近的优先于关系较远的。如果继承者们在关系,辈份亲疏关系一样时,他们同等继承,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