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应受遗产的对象

根据哈奈菲派的主张应受遗产的人按以下程序分为:

① 法定份额继承人。

② 父系直系血统的男性继承人。

③ 释奴关系的继承人。

④ 把余额复分给法定份额的继承人。

⑤ 亲属(旁系血亲继承的形式)。

⑥ 交纳了被继承者血锾的盟友。(通过契约取得继承权的契约继承人)。

⑦ 通过认亲取得继承权的认亲继承人。

⑧ 受多于三分之一财产遗赠的继承人。

⑨ 遗产上缴国库。

埃及宪法规定的继承遗产者的顺序为:

1、法定份额继承人。

2、父系血统的男性继承人。

3、把余额复分给法定份额的继承人。

4、亲戚。

5、余额复分给夫妻之一。

6、释奴关系的继承人。

7、通过认亲取得继承权的认亲继承人。

8、受全部财产遗赠的继承人。

9、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