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应受遗产的对象
根据哈奈菲派的主张应受遗产的人按以下程序分为:
① 法定份额继承人。
② 父系直系血统的男性继承人。
③ 释奴关系的继承人。
④ 把余额复分给法定份额的继承人。
⑤ 亲属(旁系血亲继承的形式)。
⑥ 交纳了被继承者血锾的盟友。(通过契约取得继承权的契约继承人)。
⑦ 通过认亲取得继承权的认亲继承人。
⑧ 受多于三分之一财产遗赠的继承人。
⑨ 遗产上缴国库。
埃及宪法规定的继承遗产者的顺序为:
1、法定份额继承人。
2、父系血统的男性继承人。
3、把余额复分给法定份额的继承人。
4、亲戚。
5、余额复分给夫妻之一。
6、释奴关系的继承人。
7、通过认亲取得继承权的认亲继承人。
8、受全部财产遗赠的继承人。
9、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