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继承遗产的条件

继承遗产须有三个条件:

1、被继承者真的死亡或判决死亡。如法官对失踪的人按死人作了判决,这种判决失踪的人跟真的死亡或估计已死亡的人对待。如一人欧打怀孕的女人,而后胎儿流产死亡时,应把这种流产的胎儿按有生命的人对待。

2、被继承者亡故后,继承人活着,或法官判决已活着,如怀孕的胎儿,即使胎儿尚未赋有灵魂。被 继承者亡故后不知道继承人是否活着,如淹没的、火烧的、塌方被压的,这种人无继承权,把他们的份额分给活着的继承者。

3、不得有以下继承遗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