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为亡人许愿

哈奈菲派的教法经中有:一般人对亡人许愿拿出一部分钱、蜡烛、油等献给贤哲的坟墓,以示对他们的亲近。如说:某老人家啊!若我的出门在外的人回来或我的病人痊愈时,或若我的困难被解决时,我许愿为你献出一部分钱或食品或蜡烛或油等东西。象这种许愿是荒谬的、非法的。其道理是:

1、这是一种对人许愿。对被造物许愿时教律不允许的,因为许愿是一种功修,功修只能归真主。

2、被许愿的对象是亡人。亡人无权接受许愿。

3、许愿者认为除真主外,死人能支配任何事时,这种思想是叛教的。我们求主护佑遭此灾难。

唯有许愿者说:真主啊!若你使我的病人痊愈或使我的出门人平安回家或解决我的困难时,我为你许愿款待某某先哲门前的那些穷人,或我为清真寺购买席子,或为清真寺买油做燃料或为致力于寺内宗教事务的人提供钱财等利于穷人的事项。这种许愿归真主,之所以提到先哲是因为他是落实许愿的重要人物,因为那些应受许愿的人,住在他的身边或静修房,象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可行的。不允许把许的愿和东西给予富人,贵人、有地位、有门第或知道不是穷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