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被允许的许愿

许愿做近主的善功时,许愿有效。若许愿犯罪时,许愿无效。

被允许的许愿是:一人说:我为真主许愿乘这列火车或穿这件衣服。

众学者主张:这种许愿不算为许愿,一旦毁愿,不交纳任何罚金。《艾哈默德圣训集》中有:穆圣正在讲演,看到一个乡下人站在烈日下,穆圣问他:“你怎么回事!”他说:我许愿一直站在烈日下,直到你讲演完毕。穆圣说:“这不算为许愿,许愿只为求主喜悦。”

艾哈默德主张:这种许愿有效,让许愿者自己选择履行或放弃。若毁愿时,须交罚金。《露水花园》一经的作者侧重这种主张说:教律允许的许愿,应该践愿。这已列入履行践愿的广义的律列之中。《艾布达吾德圣训集》中有:一女人来见穆圣说:主的使者啊!我许愿若你从战场凯旋归来时,我为你打鼓,穆圣说:“你履行你所许的愿”。打鼓不是被允许的,而是可憎的或重于可憎,根本不是近主的功修。如果这是被允许的,就证明必须履行被允许的事项。如果这是可憎的,许可履行时,说明了履行被允许的愿是更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