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毁誓的罚金

发誓者一旦有意地毁誓时,其罚赎是:1、给穷人吃饭;2、给穷人衣服;3、释放奴隶。毁誓者任选其中之一。若做不到这三件工作时,须封斋三日。这三件工作是按次序执行的。所以,给穷人吃饭是最容易的,衣服是中等的,释放奴隶是最难的。真主说:(……破坏誓言的罚金,是按自己家属的中等食量,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或以衣服赠送他们,或释放一个奴隶。无力济贫或释奴的人,当斋戒三日。这是你们发誓后破坏誓言时的罚金。你们应当信守自己的誓言。真主为你们如此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你们感谢他)(《古兰经》五: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