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有效的发誓言词

哈奈菲派、马立克派主张,发誓时,只要说:“我以真主盟誓”之词,发誓有效。

沙菲尔派主张:发誓须得立意。如果发誓者立意发誓时,发誓有效,否则无效。

艾哈默德对此有两种主张:最正确的是发誓者未立意时,发誓有效。

沙菲尔派主张:以真主尊名发誓,发誓有效。未以真主尊名发誓,即使立意发誓,发誓无效。

马立克主张:如果发誓者说:我以真主发誓时,发誓有效。如果他说:我发誓,或说:我向你发誓时,这种情况下,须得立意,发誓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