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盟誓时只许使用真主之尊名或真主的某一属性

盟誓时须得使用真主尊名或真主的某一属性,无论是本体的德性或行为的德性。如发誓者说:誓于真主;誓于真主的光荣;誓于真主的庄严;誓于真主的伟大;誓于真主的大能;誓于真主的意旨;誓于真主的知识。或以古兰册本或《古兰经》或某章或某节经文发誓。

真主说:(在天上,有你们的给养,也有应许你们的赏罚。以天地的主盟誓,这确是真实的,犹如你们能说话一样)(《古兰经》五一:22—23)。又说:(不然,我以一切东方和西方的主盟誓,我确是全能的,我能以比他们更好的人代替他们,我不是无能的)(《古兰经》七十:40—41)。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的誓词是:“指拨动人心的主盟誓……。”艾布赛义德的传述:穆圣深刻祈祷时常说:“以掌握艾布嘎森生命的真主盟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