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有多少钱方能做遗嘱

伊本·阿布顿班勒说:先贤们对应该遗嘱的钱财数额有异议;阿里主张:有六、七百枚银币者,不必作遗嘱,有一千枚银币者可作遗嘱。

伊本·安巴斯主张:有八百枚银币时,不必做遗嘱。

一女人有四个儿子,并有三千元银币,阿依舍对她说:“你的钱财不必作遗嘱。奈哈尔说:五佰至一千银币中没有遗嘱。

格塔德说:真主所说的:(你们当中若有人在临死的时候,还有遗产……)(《古兰经》二:180)。经文中的遗产是指留下一千枚以上银币的人。

阿里主张:留下些微遗产者,最好把它留给继承者。阿依舍主张:留下八佰枚银币者不算为过多的财产,不必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