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附加条件的遗嘱

遗嘱时,凡正当的条件可以附加。

所谓正当的条件是有利于立遗嘱者,受嘱者和其他人。既不是受禁的,又不违背教律原则的条件。只要条件正当,对双方有利时,须得执行这种遗嘱。

如果条件不利于遗嘱双方的利益,且不正当时,不必要执行这种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