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何时实施遗嘱

立遗嘱者死后,还清其债务后,受赠者方可接收遗赠的东西。如果立遗嘱者所遗的东西偿清债务后一无所剩时,受嘱者再无东西可得。真主说:(……【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古兰经》四:11)。